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: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水稻移栽田 | 杂草 | 120-200毫升/亩 | 1800-3000毫升/公顷 | 甩施 |
1、于水稻移栽前3-7天,稗草1叶期以前,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或清水状时,将亩药量倒入甩施瓶中,加水500~600毫升,用力摇瓶至本剂彻底混匀后,均匀甩施到5~7厘米水层的一亩稻田中(甩施幅度4米宽,步速0.7~0.8米/秒)。施药后2天内不排水,插秧后保持3~5厘米水层10天以上,避免淹没稻苗心叶;
2、在东北等“一年一作”地区,用低剂量更安全、经济、有效;避免使用高剂量,以免因稻田高低不平、缺水或施用不均等造成作物药害。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剂为水稻田用选择性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。施用后,其有效成分可在土壤表层形成药膜,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,既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中的稗草、千金子、水绵、小茨藻、异型莎草、碎米莎草、牛毛毡、鸭舌草、节节菜、陌上菜等水田杂草。具有施用方便快捷、杀草谱广、持效期长等特点。
注意事项:
1.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。
2.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,不得超范围使用。不推荐用于抛秧和直播水稻及盐碱地水稻田。
3.水稻田采用喷雾器甩喷施用时,应于水稻移栽前3-7天,每亩对水量5升以上,甩喷施的药滴间距应少于0.5米。秸秆还田(旋耕整地、打浆)的稻田,也必须于水稻移栽前3-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,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,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水稻根际缺氧引起稻苗受害。本剂为触杀型土壤处理剂,插秧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,水稻移栽后4天内应减量与其它药剂桶混作土壤处理或5-7天期间全量采用“毒土法”撒施,以保药效,避免药害。东北地区水稻移栽前后两次用药防除稗草(稻稗)、三棱草、慈菇、泽泻等恶性或抗性杂草时,可按说明先于栽前施用本剂,再于水稻栽后15-18天使用其它杀稗剂和阔叶除草剂,两次使用杀稗剂的间隔期应在20天以上。
4.本剂对水生藻类高毒,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其污染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
5.配药和施药时,应戴手套、口罩,穿防护服、雨靴等,禁止饮食、吸烟和饮水。
6.配药时,用清水对盛有药剂的包装瓶冲洗3次,并将冲洗液倒入喷雾器中。用过的空包装应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,切勿重复使用或它用。
7.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、面部等身体裸露部位,并及时清洗施药器具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,避免清洗液污染生态环境。
8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中毒急救:
进入眼睛,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接触皮肤,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。如吸入肺中,应立即到通风处。如误食,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,不可饮酒,不要催吐,应使病人静卧勿动,并带标签就医,请医生诊治,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
贮存和运输:
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防雨、阴凉的库房中,远离火源和热源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儿童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。运输时专人专车,确保不泄漏、不损坏、不倒塌,运输中防曝晒、雨淋、防高温,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。